出席六四晚会被判囚 袁嘉蔚梁凯晴就刑期提上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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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嘉蔚及梁凯晴等4人承认去年到维园出席六四晚会,之后被控参加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入狱4至10个月。其中袁及梁两人被判囚4月,她们认为刑期过动,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黄之锋(24岁)、岑敖晖(27岁)、袁嘉蔚(27岁)和梁凯晴(26岁)早前承认1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6月4日,在维多利亚公园,明知而参与一个超过50人的未经批准集结。袁嘉蔚及梁凯晴现就刑期申请上诉。
案件编号:CACC10/2021
4名已认罪被告的判刑。(详看下图)
同案另外20名被告将于6月11日再提讯。(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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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晚仍有不少人在维园悼念六四。(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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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流亡海外的罗冠聪及张昆阳亦有被控。(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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