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助示威者逃走扑向警员 认暴动及袭警等罪 判囚28月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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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2月中环爱丁堡广场举办“声援维吾尔族人权”集会,期间有人扯下国旗及袭警,22岁无业青年涉跳向警长,企图将对方扑在地上,以协助被警员制服在地上的人士逃走。青年今日(18日)承认暴动及袭警罪,法官认为事件不涉预谋,涉案警员只受轻伤,虽然其行为涉助示威者逃走,但相信他是一时冲动犯案,判被告入狱28个月。

案涉3被告1人认罪

3名被告:陆家裕、梁嘉伟及萧子峰。22岁梁嘉伟承认于2019年12月22日在中环爱丁堡广场参与暴动及袭击一名警长;其余两人否认控罪,案件会于明年3月14日进行审讯。

辩方求情指,梁现已感到后悔,事后主动向信义会求助,参与有关守法意识的辅导,望法庭考虑到案件不涉预谋、规模不大、警员伤势不严重等情况,予以轻判。

属突发事件规模小

法官李俊文判刑指,本案属突发事件,规模较小,只有约50人,而且发生在周日的中环,对公众及交通的滋扰甚少,而且梁的行为只持续少于1分钟,暴动中没有人掷汽油弹、砖头等,涉事警员也只受轻伤。

未有鼓吹煽动行为

虽然梁涉助示威者逃走,但他没有作带头、鼓吹、煽动行为,角色非主导性质,相信他只是一时冲动犯案,而且梁尚算年轻,事后主动寻求社工协助,故判他囚28个月。

案情指,2019年12月22日“学生历量”在中环爱丁堡广场举行集会,目的为引起公众对西藏维吾尔族人权问题的关注,集会获发不反对通知书。

2019年12月22日在爱丁堡广场的集会演变成警民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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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有示威者扯下国旗

期间,有示威者从大会堂外旗杆扯下国旗,抛在地上,该示威者后来逃去,警方检回国旗并打算离开现场时,遭示威者包围,其中一人推警员及试图逃走,但被警员制服。及后大批包括梁在内的示威者向警方掷物,并袭击及包围警方。

有人因协助涉袭警的男子逃走,因而被警方制服在地,梁遂跳向一名警长,欲将对方扑倒在地,图协助该人逃走,梁因而被捕。事件令多名警员擦伤、手部肿痛。

案件编号:DCCC665、6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