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地皮邻近YOHO等大屋苑 居民忧造成屏风效应增交通负荷

撰文: 张嘉敏
出版:更新:

政府于2019年指,将检视10组已规划作综合发展区或住宅的私人土地,研究是否适合收回作公营房屋发展。历经两年时间,发展局日前公布将收回3幅分别位于元朗及粉岭、现划作住宅及综合发展区用途的私人土地。
3幅私人地均邻近大型私人屋苑,现时均用作停车场用途。当中于粉岭的地段毗邻粉岭中心,员工指事前未获政府通知,称停车场已营运20多年。有经常于该车场泊车的街坊称,区内车位不足,忧之后难另觅泊位。他又称,区内经常塞车,担心再增人口令交通不胜负荷。至于另一幅毗邻YOHO MIDTOWN的私人地,该处交通繁忙,有居民忧虑会加剧屏风效应。

▼三幅土地示意图▼

粉岭地皮现为停车场 员工:23年4月收地

政府公布收回3幅私人土地,其中一幅于粉岭新运路,旁边正正为粉岭中心及祥华邨。该用地现时为停车场用途,旁边有数间寮屋,不过根据政府收地的资料,只有停车场列入发展范围内。记者于早上到访,现场有十多辆私家车停泊,不过未见地政总署张贴的收地告示。员工莫小姐称,昨日有政府人员到场张贴告示才知道即将收地,形容通告“成张符咁”,故将其撕去。通告上指,地政总署将于2023年4月收地发展。她称,停车场营运约20年,指两年后才收地现暂未有打算,“饿死都未到。”

区太居于粉岭的村屋,由于会驾驶到粉岭中心一带买菜,不时会使用涉及收地范围的停车场。她指,昨日从新闻上得知将会发展资助房屋,担心以后更难觅得泊位,而因区内泊位不足,经常需要等候多时才能觅得咪表位,而停车场亦经常爆满。此外,她又指粉岭中心一带的道路经常塞车,担心若增加人口会令当区交通不胜负荷。

▼粉岭中心旁土地▼

收回土地|靓地起底 政府剑指发展商或只赔半亿 团体:时间太长

收回土地|三幅私人地位置一览 部份毗邻粉岭中心、元朗YOHO

收回土地|政府动用“尚方宝剑” 收3幅私地涉1.2公顷可建1600伙

收回土地|影响三私楼 最多跌价两成 YOHO Midtown或现顶心杉

粉岭区其他公营房屋项目涉逾5000伙

新运路地皮旁边有粉岭中心及祥华邨,同时毗邻港铁粉岭站,交通便利,居民关先生指该地皮建居屋属好事,“有多啲楼咪好。”他指该区空气好、加上交通方便,“very good (非常好),起居屋我都抽啊。”

不过,粉岭近年有不少发展项目,包括房协于百和路的混合式房屋项目、粉岭第48区发展项目,分别涉及1,600伙及4,000伙单位。于当区居住40年的莫太指,当区现时人流多、甚为挤逼,平日繁忙时间外出买菜已“碰口碰鼻”,担心现有配套不足应付新增发展项目。她认为,当区的建体设施不足,希望政府发展时可增设各方面配套。

▼YOHO Midtown旁土地▼

+5

元朗YOHO一带交通繁忙

另一幅即将收地的私人地,位于元朗元龙街与攸田东路交界,即新地项目YOHO MIDTOWN旁边,地理位置方便,不但邻近大型商场,亦有港铁、巴士站等。不过,由于附近有不少单栋住宅大厦,亦有不少餐厅,人流甚多;记者于平日的下午时份到访,凤攸东街、凤群街一带的交通已甚为繁忙。

江小姐居住于附近私楼达10年,指元朗区一带人口多,加上屯门区有发展项目,担心铁路难以应付需求,“返工上西铁要等3班车先上到,放工就要企到返嚟,逼到夹住。”她又指,YOHO落成后已令她的家中十分热,“玻璃反光射晒入我屋企,”担心新发展项目会更阻风,加剧屏风效应。她的家人有驾驶私家车,指区内车位紧张,若收回停车场建屋或令车位加价。

▼溱柏旁土地▼

+4

相较于上述两幅土地,于十八乡路的第3幅私人地交通较为不便,与市中心有一段距离。不过,该处的附近主要为中低密度的发展项目,对面马路为村屋,而旁边的新世界发展项目“溱柏”每栋亦只有25层楼高。涉及收地的地段现为停车场,员工指该停车场营运约6年,于昨日才知道将被收地,不过估计需要与政府谈赔偿方案,认为至少要4年后才能收地。

持有土地公司董事之一陈金荣不在港

翻查土地注册处纪录,3幅私人地分别由不同发展商所持有,当中粉岭中心旁的土地,部分地段由“新保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涉及2,245平方米(24,165平方呎),而该公司的股东兼董事为陈金荣。记者今日到该公司的注册地址,该处显示为一间名叫“新裕荣集团发展”的公司。员工指,陈金荣已大半年不在港,未能协助联络,而对于政府收地一事,公司亦不会作回应。

新地郭基𪸩:收地用作公营房屋 乐意配合

而新鸿基地产的子公司持有部分于元龙街与攸田东路交界的土地,涉及约880平方米(9,472平方呎)。新地执行董事郭基𪸩今日在港大出席论坛时指出,只要是收地用作公营房屋用途,符合法律的公共用途,新地乐意配合。不过他指政府亦需要多管齐下,为新界农地及湿地“松绑”,以增加每年的公私营房屋供应至5万伙。

他亦指出不应引用《收回土地条例》于已规划和正在更换土地用途的私营房屋和商业土地,应遵循《基本法》对私有产权的保障,以及公共用途在法例上的定义。他认为可透过政府收回部份长时间未有发展的土地,而私人发展商则负责已有规划的土地,可较政府提供更多单位量。

而政府回收的十八乡7,000平方米土地中,业主为新世界发展、邓辑伍祖及邓维新堂。其中邓辑伍祖的司理,是屏山乡事委员会现界执委、前副主席邓达善。他日前接受《香港01》访问时直斥“政府做乜都阻止唔到”,“呢个都唔系民主社会,系高压、愚人”。他直言政府曾开会商讨,但从无结论,今日看新闻才知道,未知道如何赔偿,又指曾多次申请发展,包括建别墅或商业用途,但均无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