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连侬隧道㓥肚案 广西男刺伤派文宣少年致小肠外露 囚6年4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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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爱国者的广西男子,声称不能忍受有人破坏香港,在大埔“连侬隧道”用生果刀刺一名派文宣的19岁少年的腹部,令对方小肠外露及穿孔。事主事后伤口虽康复,惟他心理受到严重困扰,并曾企图自杀。广西汉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认有意图伤人罪,案件今(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陈庆伟称本案是2019年其中一宗无意义的暴力事件,无论政治立场为何,使用暴力也应被谴责,又强调暴力不能解决政治分歧,而事主的一生亦因此被摧毁。判被告入狱6年4月。

被告原被企图谋杀

被告柳国升(24岁,从事餐饮业)原被控企图谋杀罪,获控方接纳承认有意图伤人罪,指他于2019年10月19日,在大埔墟港铁站附近非法及恶意伤害男子X。

事主伤口仍觉痛且每天发恶梦

法官在判刑时引述事主的创伤报告,指X有创伤后遗症和抑郁症,需精神和心理方面的协助,康复需一段很长的时间。X需每天服食止痛药,颈不能正常范围转动,腹部伤口仍感痛楚。 X仍每天发恶梦,而为避免发恶梦,他宁可失眠。而他每见心理学家时,仍会痛哭。

此外,X出现幻听和幻觉,并有自杀念头。他感到生命无意思和痛楚,并尝试自杀。法官指,X的一生因此被摧毁。

官强调暴力不能解决政治分歧

法官又指,本案是2019年其中一宗无意义的暴力事件之一,指无论是什么政治立场,使用暴力也应被谴责,社会也不能容忍,强调暴力不能解决政治分歧,只会令冲突加据,造成人命伤亡。

案件有预谋且随意拣选受害人

对于被告的父亲为被告撰写求情信,要求轻判被告,法官指无法答允。法官指,被告虽随意拣选受害人,但其施击属有预谋。他在案发前一天来港,已买刀并一直保管著,并在案发日到港铁大埔墟站。

被告警诫下曾称想杀人

对于辩方指,被告当时未能买到车票返回旺角,法官不接纳其说法,指不可能在港发生。法官又指,被告可在和他人争执后离开,惟他返回现场向一名没有防卫能力的年青人施袭。被告伤及X的颈后追著对方,之后又压著X,再插其腹部。法官指,被告使用的武力非常高,并认为其动机是正如他在警诫下称,是想杀人。

事主所受伤势或伴随一生

法官续指,事主的伤势严重,其身体伤害或伴随其一身,心理伤害亦难以痊愈。法官望X可走出阴影,尽快康复。

法官以10年监禁为量刑起点,因被告到警署自首,而减刑六个月,再因应被告认罪,最终判监6年4个月。而法官在判刑后,亦感谢案中的士司机的协助。

被告来港犯血案的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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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割颈再刺腹

案情指,X于案发时在大埔墟站附近与他人派文宣,被告突冲向他,图以手上的生果刀𠝹X的颈。X反抗并转身,但其背包遭被告抓著,期间感到颈部被割2至3次,极为疼痛的X推开被告逃走。X按著自己的伤口,并呼叫求救,惟被告穷追不舍,向跌地的X再插腹部两下。

施袭后大叫你地搞乱香港

被告施袭后,站在对面路大叫:“香港属于中国,你地搞乱香港!”被告其后登上的士,向司机谓:“我杀咗人,车我去警署”,期间又问可否到罗湖,指“返到罗湖我就安全。”司机最终开车到大埔警署,被告被捕时仍衣服染血。

撕政治海报遭人责骂

被告在警诫下称,不能忍受有人破坏香港,遂用刀𠝹事主。他又指案发前一日到港,并买了一把生果刀。他案发时撕去政治海报,遭人责骂,他被推和与对方打架。他之后到公厕拆开用报纸包裹的生果刀,折返现场袭击X。

事主下腹被刺穿

X送院救诊,被发现颈部出现裂伤,下腹被刺穿,小肠外露兼穿孔。他曾在深切治疗部留医。虽然X腹部的伤口愈合,但或出现永久性疤痕,患腹疝气及肠阻塞的风险增加。此外,X事后常发恶梦和回想事件。庭上透露,X事后受严重心理困扰,更有自杀念头及尝试自杀。

被告自称爱国者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视自己为爱国者,不能理解为何有人支持分裂领土完整。惟他到港发现,周遭的人与其价值观大相迳庭,觉得自己是异类,犹如被狼群包围。他感到不安全,才会买刀。被告亦对X和香港社会表歉意。

案件编号:HCCC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