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员私了撕连侬墙白衣男 官斥暴力野蛮 判囚40个月
大批市民在前年元朗7.21事件两个月后,在元朗一带集结,一名中年白衣男子途经附近,被示威者指他曾撕去“连侬墙”贴文而遭“私了”。其中1名送货员和1名学生早前承认控罪,法官姚勋智今(13日)指,逼事主下跪的被告当晚行为暴力及非常野蛮,直言难以想像在香港这个文明社会,会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作出令人发指的行为,终判他囚40个月;案中另一名18岁男学生则被判入劳教中心。
被告张裕泰(32岁,送货员)承认非法禁锢及暴动罪;18岁罗姓男学生则承认非法集结罪。
辩方指其中一名被告患自闭及过度活跃症 控制不到情绪犯案
辩方求情指,张患有自闭及过度活跃症,易受社会环境影响,当日因听到有人指事主撕“连侬墙”贴文,才控制不到情绪犯案;罗亦表示已感到后悔,并明白自己用了错误方法表达意见。
姚官判刑时指,张的角色非常主动及积极参与,在人群中上前指骂事主,即使事主离开,他也继续尾随,更逼事主下跪认错。事主登上的士后继续被包围,又遭拉下车,张更摔坏事主的手机,行为暴力及非常野蛮,直言难以想像在香港这个文明社会,会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作出令人发指的行为。姚官考虑到其个人病况、控罪、认罪等因素后,判他囚40个月。
至针对罗的判刑,姚官认为其角色亦主动,用喷漆遮盖闭路电视镜头,案情严重,但当时罗只有16岁,直言若罗为成年人,法庭会判即时监禁,惟考虑到事发时其报告、年龄,认为他适合劳教中心。二人也分别要赔偿2500元及7000元。
事主被指撕去“连侬墙”上的贴文 被围堵辱骂
案情指,去年9月21日大批人在元朗形点商场集结,当时车站连接商场出口已落下卷闸,惟包括罗在内的一群黑衣人,在闸前设路障阻塞闸口,亦破坏闸口的消防装置,令港铁损失8700元。罗参与架设路障及阻塞闸口,又用喷漆损坏闭路电视镜头。
52岁事主下班回家途中经过涉案的康景街,包括张在内的人截停事主,指他早前曾撕去“连侬墙”上的贴文,人群中有人向事主掷水樽,张阻止事主前行及阻碍他的活动自由,又强迫他跪在马路上,事主被张强行按倒时双膝擦伤,有人更向事主掷玻璃瓶,令他被玻璃碎割伤。
后来,有人护送事主上的士离开,但继续被群众围堵辱骂,有人疑似向在的士上的事主喷射胡椒喷雾。事主被拉下车后,继续被围堵,张要求他交出电话,有人又用金属打事主的头部,致他倒地。事主在事件中擦伤及头部受伤,其头部需要缝7针。
案件编号:DCCC18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