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女涉串谋毁油塘站 官信或曾被警犬所吓 脱刑毁但藏武器罪成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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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反修例运动高峰期间,4名男女在油塘鲤鱼门广场被截查,并被指串谋计划破坏油塘站设施。裁判官今日(6日)就案件作裁决时,不能排除4人曾受警员或警犬威吓,并在武力对待才交出手机密码,故不接纳众人的手机内容为呈堂证物,亦不能肯定他们有协议去刑毁油塘站,惟他们各人身上均管有锤或镭射笔,这些均可作为伤人的武器,故裁定他们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罪成。裁判官先为他们索取报告,案件押后至5月27日判刑。

一人藏锤3人藏镭射笔

4名被告为:曾庆彰(20岁)、许伟飞(23岁)、麦家浩(18岁)及女被告李漪澄(20岁),被控一项串谋损坏财产罪。控罪指,4人于2019年9月1日至2日串谋损坏油塘港铁站设施。女被告另被控在2019年9月2日在油塘鲤鱼门广场管有锤,而其余3人被控管有镭射笔。

当时警犬狂吠或令被告感害怕

辩方在审讯中曾反对将被告手机内的对话纪录等呈堂,更指当时警犬狂吠,令被告感到害怕。裁判官指,不能排除4名被告遭截停后,曾受警员或警犬威吓,也不能排除警方曾向他们使用武力,令他们交出手提电话的密码,未能排除被告因为知道警方可能已看过电话内容,迫于无奈签署检验手机同意书,因此裁定手机内容不能呈堂。

4人有协议但不一定是刑毁油塘站

裁判官续指,虽然4名被告在鲤鱼门广场的逃跑路线一致,亦曾进行商讨,但没证据显示他们被截停前后,曾在油塘站出现及损毁财物,4人之间有达成某种协议,但目的不一定是刑毁油塘站,故裁定他们串谋损坏财产罪不成立。

预计与警有冲突才带备武器

然而,他们遭警方截查时是清晨时分,店舖尚未开业,当日又有人在网上鼓吹阻碍交通、攻击警方建筑物及他们的家人等,考虑到案发地点、时间,指4名被告无可能有正当理由管有锤及镭射笔,4人如非预计与警方有武力冲突,不会携带有关物品,他们意图用有关物品作武器伤人,裁定他们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可作非法用途工具罪罪名成立。

案件编号:KTCC164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