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峰覆核私人检控被拒 官指许早已构思潜逃 若批诉讼有违良知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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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介入及撤销由前议员许智峰提出的两宗私人检控,但许不满决定,提出司法覆核,律政司认为许弃保潜逃,法庭不应容许他进行司法覆核,以免滥用法庭程序。高等法院今日(7日)颁判辞指,许有计划地误导法庭及警方他只是短暂离港,明显有意潜逃,亦相信他提出司法覆核前,已构想潜逃计划,认为容他继续本案诉讼,有违公众良知,也会损害司法公正,终拒批覆核许可,许亦要付惩罚性讼费。

许智峰提出的两宗私人检控案,分别为西湾河警长开枪案,及深水埗的士司机撞人案,两案均因律政司介入而被撤销。

律政司代表在早前聆讯时指,许并非是次司法覆核中的持份者,又指他在刑事案件申请保释时向法庭说谎,获准离港却弃保潜逃,法庭不应容许他进行是次司法覆核,以免滥用法庭程序。

许有计划地误导法庭

法官李运腾在判辞指,许有计划地误导法庭及警方他只是短暂离港,但事实上他打算不面对审讯,他明显有意潜逃,相信他提出司法覆核前,已构想潜逃计划。

其行为不尊重司法公正

虽然许的律师表示,许潜逃香港的原因与本案无关,但李官认为,许的行为显示他不尊重法庭及司法公正,若他仍可继续本案诉讼,有违公众良知,也会损害司法公正。再者,即使不批准许进行覆核,也不会令其他持分者受到负面影响,有关持分者仍可向两名涉案者提民事索偿。

案件编号:HCAL22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