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半周年IVE学生独自粗言骂警 参与非法集结罪不成立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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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31太子站事件半周年晚上,有市民于旺角一带聚集,至凌晨有30多人叫嚣。其中一名36岁的IVE学生被指在警方发射胡椒球枪后未有离去,并冲向警方防线,骂道“X你老母死黑警”,涉参与非法集结被捕。他今(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表示他当时独自一人骂警察,和该30多人是先后出现,未能证明他非法集结和破坏社会安宁。

被告陈子全(36岁)为香港专业教育学院(IVE)学生,他涉于2020年3月1日在旺角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交界,与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非法集结。

案发当晚有30多人在弥敦道与亚皆老街交界聚集叫喊粗口,包括“黑警死全家”和“X你老母死黑警”。证人督察曾以扩音器两度警告现场人士正参与非法集结,并展示蓝旗,惟人群未散。另一证人防暴警员遂在警告下发射三次胡椒球,大部分人散去,其后两人首次见到被告站在马路上他曾说“射我啦黑警”等,警方将其拘捕和带回防线内。

被告陈子全今被裁定非法集结罪不成立。(资料图片)

裁判官指被告一人以粗口叫嚣 与另外30多人于不同时间先后出现

督察供称,同意被告是一人急步冲向警方防线,及以粗言秽语骂警察,没有作出其他暴力行为,无人纵火或毁坏财物。防暴警员亦指,没有在被告身上搜出可疑物品。

裁判官刘淑娴信纳两名警员作供,指他们诚实可靠,纵在书面供词有遗漏,其后也是补充。她裁决时称,两名警员没有留意被告是否在该30人之中,防暴警员发射三次胡椒球才首次见到被告独自骂警察。就参与非法集结罪,需证明3人或以上作出扰乱秩序,或作出带威吓性或侮辱性的行为。刘官表示,被告当时一人以粗口叫嚣,和该30多人于不同时间先后出现,未能证明他们有共同目的,构成非法集结。而且,他“大字形行吓停吓”,没有足够证据显示他破坏社会安宁,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WKCC254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