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谭得志就发表煽动文字案求终止聆讯 官押后下周一裁决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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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涉去年展示“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等标语,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等14项控罪。辩方早前质疑区域法院无权审理此案,法官早前裁定区院有权审理。辩方今(19)申请中止聆讯,质疑涉案法例违宪,不合比例地限制言论自由。法官听取陈词后,押后至4月26日裁决。此外,有旁听人士在开庭前后,做出“五一”手势,审理的法官陈广池向旁听人士强调,法庭属庄严之地,非予人手舞足蹈的游乐场,各人需遵守法庭的规矩。
官指法庭非予人手舞足蹈的游乐场
谭得志在进入犯人栏前后,有多名旁听人左向谭做出“五一”手势,又叫“快必加油”。陈官表示,留意庭上有人作出政治宣传的手势。陈官指,谭或是受欢迎的人物,但法庭是庄严和捍卫司法独立的地方,并非予人手舞足蹈的游乐场。陈官强调,法庭规矩必须遵守,以尊重司法公义和被告。
辩方指条例限制言论自由
代表谭得志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陈词称,相关法例与保障港人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等自由的《基本法》条件相违,不合比例地限制言论自由,条件属违宪。
憎恨藐视等字眼属抽象概念
戴启思解释,条文中的“憎恨”、“藐视”等字眼属抽象概念,是描述他人对涉案字眼的情感,难以作出法律定义。同时,香港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各人有不同的宗教和种族背景,自然对于言论有不同的容忍程度。
戴启思强调,批评政府并不等同鼓励他人使用暴力。相反,此举更可舒解民怨,避免市民使用暴力。
法例需在保护国家安全及个人权利作平衡
代表控方的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回应指,相应法例会侵害部份个人权利,但需在保护国家安全和个人的权利间作出平衡,在维持公众秩序等情况下,公共利益凌驾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至于“憎恨”、“藐视”字眼等,周天行指相关理解非法律问题,而是要考虑发表该些言论的时间、地点和整体情况。
案件编号:DCCC927、928、9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