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警员配枪图自杀 患精神病女侍应今认罪 还柙小榄候判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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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患精神病的女侍应涉在北大屿山警署外抢去一名警员的佩枪,欲开自杀。她原被控抢劫罪,案件今(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时,控方修改控罪为企图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女侍应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4月21日判刑,以替她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和感化官报告,期间她须还柙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被告黄绮婷(33岁)报称侍应,被控于2021年2月9日在北大屿山警署外抢去一名警员的手枪。
案情指,被告当时在警署外徘徊,并从一名警员身后抢其配枪,警员随即按着枪套转身,配枪从枪套被抢出。警员最终将她拘捕并带回警署,她表示想自杀:“唔开心,我想自轰”。
辩方透露 被告遭上司指责而感不快
辩方求情透露,被告曾读理工大学,后来任职侍应,为家庭经济支柱。她与患抑郁症和强迫症的妈妈同住,被告亦曾于2019年就焦虑症和强迫症求诊。辩方亦指,被告当时因上司指责其工作表现而感不快,抢枪的唯一目的是想了结自己生命,并无意图损毁财物或伤害他人。辩方形容是次事件是不幸,若被告“成功”自尽更加不幸。
裁判官认为抢枪可导致严重后果,或会走火令他人受伤。裁判官把判刑押后至4月21日,期间替被告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和感化官报告,被告须还柙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案件编号:WKCC58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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