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湾刘东华诊所遭卫生署终止疫苗协议 一文看清四种可解约情况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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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瓜湾私家医生刘东华的诊所,涉嫌指科兴疫苗“声誉不好”,扬言他自己不会接种科兴疫苗,亦建议市民不应接种该疫苗,遭卫生署终止合作协议,并即时安排回收尚未使用的科兴疫苗。
翻查资料发现,政府与私家诊所之间的合作协议订明,若已登记参与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若不能以专业态度去提供服务;或其任何行为会令人怀疑他的专业、能力等;或违反医生指引等,政府都有权即时终止合作协议。
不过除终止协议外,涉事诊所或有机会“有手尾跟”。协议内容亦订明,在不同的情况下,政府有权不向该服务提供者支付资助,甚至有权要求服务提供者,交还已经支付的资助。
《香港01》正向卫生署查询,涉事诊所及医生违反协议内哪些条款,以及政府会如何处理相关的资助。

西医刘华东列出表格,引述科兴高层贿赂内地官员的新闻,指其声誉不好,引来抨击,诊所之后撤下表格。(何进康摄)

根据针对私家诊所的疫苗接种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协议)》文件第7条,政府在4种情况下都有权即时终止合作协议︰

1.已登记参与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不能以专业态度去提供服务;

2.服务提供者的任何行为会令人怀疑他的专业、正直、信誉,或令人怀疑他是否有能力去管理好服务、是否有能力遵行协议的责任;

3.违反医生指引;

4.不能遵行政府部门作出的指示或协议的条文。

土瓜湾私家医生刘东华的诊所,指科兴疫苗“声誉不好”,惹建制团体抨击。(网上图片)

协议列明部份违反协议情况 政府可追回已支付的资助

协议亦订明,在不同的情况下,政府有权不向该服务提供者支付资助,甚至有权要求服务提供者交还已经支付的资助。例如协议第46条列出,若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资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又或者服务提供者违反协议内容,政府是无责任向服务提供者支付资助,更有权要求服务提供者交还已经支付的资助。

西医刘华东列出表格,引述科兴高层贿赂内地官员的新闻,指其声誉不好,引来抨击,诊所之后撤下表格。(何进康摄)

私家医生刘东华的诊所,早前遭传媒揭发,涉自制参考表格比较两款新冠疫苗,并指科兴疫苗“声誉不好”,复必泰疫苗则“国际声誉良好”,扬言他自己不会接种科兴疫苗,亦建议市民不应接种该疫苗,事件引起多个团体抨击。

卫生署今天(23日)表示,由于涉事医生诊所,涉违反疫苗接种计划下指定私家诊所条款协议,卫生署已于昨天(22日)终止与相关医生诊所的协议,并即时安排回收尚未使用的科兴疫苗。

▼3月22日,特首林郑月娥率司局长接种第二剂科兴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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