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建筑准暂缓除名 判辞指若无法进行手上项目 精进恐面临清盘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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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涉及多宗致命工业意外的“精进建筑有限公司”遭拒绝续牌,原定于本月20日(本周五)从一般建筑承建商的注册名册中除名。精进建筑就此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法官昨并批准精进的申请,暂缓除名,直至法庭就上诉作出裁决。 法官今(19日)颁判辞解释理据,指若不批准暂缓令,将令上诉变得无意义。法官亦指,若精进如期除牌名,将无法进行其手上的项目,因工程延误而需作巨额赔偿。考虑其持有的现金,精进有机会面临清盘。法官认为,批准一个短期旳暂缓令合适。
申请人为精进建筑有限公司,答辩人为屋宇署署长和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精进就除名的上诉,已排期于8月26日处理。
法官在判辞指,精进质疑屋宇署未有根据法例要求,提供充份理据,解释为何拒绝和精进续牌。政府一方回应指,屋宇署有权考虑精进在短短3年内,已涉及多宗意外,共导致5人死亡,认为应除名。惟法官指,屋宇署于5月22日提供予精进的信件,未有列出此理由。法官称,正如精进一方陈词,致命意外不等于精进一定要除名,而是首要考虑发生致命意外的原因。
法官认为在阶段看来,精进的上诉已不单是仅有可争议之处,亦同意若现时不批准暂缓除名,将令精进的上诉变得无意义。法官续指,若精进如期于本周五除名,便会无法进行其手上的6个项目,将失去收入。精进将因工程延误而需赔偿3.36亿,和支付分判商、供应商2.06亿元。同时,精进存有1.54亿元现金。在此情况下,精进有机会面临清盘。
在考虑以上因素后,法官认为应批准暂缓除名。法官并强调,判辞中的观点仅属初步,法庭需待精进和政府进一步向法庭存入证据,和日后的陈词,才可再作定论。同时,法官批准暂除名,不应被诠释为对精进过往表现的评价。
案件编号:HCMP 9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