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进一步减低发电厂污染物排放量 料新限额2030年元旦日生效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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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别占全港总排放量的61%、27%和13%。政府今日(30日)在宪报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十份技术备忘录》,进一步减低发电厂在2030年及以后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限额,提升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新技术备忘录会将于6月4日提交立法会,以期在2025年年底前生效。

南丫发电厂。(资料图片)

拟收紧电力行业二氧化硫等排放量 排放限额2030年起生效

《第十份技术备忘录》是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颁布,把电力行业于2030年及以后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每年排放总量上限,分别减低至2302吨、8350吨和317吨。与现有《第九份技术备忘录》内所载列的2026年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上限比较,分别进一步收紧19%、25%和14%。

新技术备忘录会将于6月4日提交立法会,以期在2025年年底前生效。根据《条例》,新的排放限额将由2030年1月1日起生效。

图为龙鼓滩发电厂的布局。(资料图片)

环境局:已考虑本地用电需求、两间电力公司燃气发电量等

环境及生态局发言人表示,已考虑本地用电需求、两间电力公司燃气发电量(包括其兴建新燃气发电机组以取代燃煤发电机组的进展)、现有发电机组的排放表现、预计供港核电及清洁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的预计发电量等因素。政府亦一直要求两电在设计及营运上采用最切实可行的方法,减少空气污染物排放。

政府今日(30日)在宪报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十份技术备忘录》,进一步减低发电厂在2030年及以后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限额,提升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资料图片)

中电2030年至2031年用电较预期升9% 环境局:若有新电力工程会检讨技术备忘录

港灯正兴建一台新燃气发电机组,预计于2029年投产,届时一台现有燃煤发电机组会相应退役。至于中电,由于大型基建发展项目如北部都会区所带动,预期2030年至2031年间的用电需求会较《第九份技术备忘錄》的预测上升约9%。中电将增加现有燃气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以应付新增用电需求,并将从内地输入更多零碳能源。措施均可进一步减少两电依赖燃煤发电,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环境局发言人称,若有新电力工程,我们会根据采用最新技术兴建的新燃气发电机组的排放表现,分配排放限额。环境局会在2027年或之前再次检讨技术备忘录,确保适时修订排放限额。

2024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悬浮粒子浓度 较10年前降45%至88%

环境局表示,香港的空气质素近年持续改善,2024年录得一般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浓度,较2004年下降约45%至88%;低能见度时数亦从2004年的高峰水平大幅减低约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