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与旅监局联合调查无牌旅行社 62岁东主涉违商品说明条例被捕

撰文: 陶嘉心
出版:更新:

香港海关与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于周二(27日)展开联合行动,指一间公司讹称为持牌旅行代理商,并向顾客销售旅行代理服务。经查证后,确认该公司并未持有有效的旅行代理商牌照。行动中一名62岁旅行社东主被捕,涉嫌无牌经营旅行代理商业务,违反《旅游业条例》,及在其提供的旅行代理商业务中应用虚假商品说明,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中。

香港海关与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于周二(27日)展开联合行动,调查一间无牌旅行代理商。(资料图片)

海关与旅监局早前接获举报,指涉案代理商自称为一所持牌的旅行代理商,并向顾客销售旅游服务,然而该代理商实际上并未持有有效的旅行代理商牌照。海关与旅监局于周二(27日)采取联合行动,调查一间无牌旅行代理社,并拘捕该旅行代理商的62岁东主,涉嫌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该代理商提供的旅行代理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此外,他亦涉嫌无牌经营旅行代理商业务,违反《旅游业条例》。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旅游业条例》,任何人如无旅行代理商牌照,而经营旅行代理商业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另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商户如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向消费者提供或要约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