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凤仪父涉图处理潜逃者资金被拘留 高院今准以40万保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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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美国并遭警方国安处通缉的“香港民主委员会”执行总监郭凤仪,其六旬父涉曾协助她更改保单内容,及企图提取保单结余,被控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法》下,企图处理潜逃者的资金罪。郭父早前申请保释被拒,今(20日)到高等法院再作申请。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听取陈词后,批准郭父保释以20万元保释金,另其子提供现金人事担保20万元,即合共40万元保释,郭父并须遵守多项条件,包括不可和女儿郭凤仪联络。郭父是首名被控《维》下罪行而获法庭保释的被告。

高等法院。(黄浩谦摄)

涉图助郭凤仪处理保险单

被告郭贤生(68岁,报称商人),被《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企图直接或间接处理属于有关潜逃者或由有关潜逃者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罪,指他于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2月27日,在香港,企图直接或间接处理属于名为郭凤仪的有关潜逃者的,或由郭凤仪拥有或控制的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即一份寿险及综合人身意外保险单,而保险单可用以取得存于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的资金。

被捕后一直还柙

被告于今年4月30日遭警方国安处拘捕并遭起诉,之后一直未获保释,他涉违“23条”的案件,已押后至6月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

高院法官准被告以40万元保释外,另要他遵守多项保释条件,包括:不可离港、交出旅游证件,每天到警署报到,不可联络控方证人,及不得与郭凤仪联络。

案件编号:HCCP 34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