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涉带武士刀入西九龙法院 案再提讯获准撤销控罪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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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涉在进入西九龙裁判法院时,被查出袋中有两把武士刀,他因而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应控方申请,撤回被告的控罪。

被告何永坚获撤管有攻击性武器罪。(陈蓉摄)

被告何永坚(39岁,无业)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指他于2025年2月4日,在香港九龙长沙湾通州街501号西九龙裁判法院一楼保安检查区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两把武士刀,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案件编号:WKCC47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