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涉向受查人借钱 疑向另报案人收贿及瞒债借240万 加控30罪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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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警员去年涉向受查人士借1.5万款被廉署拘控,案件今(11日)在东区法院再提讯时,被指亦涉嫌向投资骗局报案人收贿款10万元,另他向警务处申请延迟退休时,隐瞒欠债情况,他并涉向多间财务机构借款,包括警察储蓄互助社,涉未披露其实际欠债情况,从而获批28笔合共逾240万元贷款,共被加控30罪,裁判官梁雅忻把案件押后至4月29日在区域法院答辩。被告获准保释。

被加控30罪包括28项欺诈罪

被告麦国雄,50岁,2024年11月被控一项收受利益罪,指他在一宗偷窃案完成调查后,接受该案受查人的贷款15,000元。他今被加控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及28项欺诈罪。

被告麦国雄在东区法院再提讯时,被加控30项罪名。(资料图片)

被告疑向报案人借款达10万

被告案发时任职警员,驻守中区警区一个刑事调查队。他涉嫌在2021年7月底,为3名在投资骗局中蒙受巨额损失的事主,在麦穿针引线下,向中区警区报案。之后涉向其中一名报案人索取贷款。他又被指于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从该名报案人收受贿款10万元,作为在警方调查中向对方提供协助及内部资料的报酬。

另涉隐瞒债务借28笔逾240万贷款

另外28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7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向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及13间财务公司申请贷款时隐瞒个人债务,诈骗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及该等财务公司向他批出28笔贷款共逾240万元,每笔贷款由二万元至53万元不等。

申请延期退休时疑亦隐瞒债务

余下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1年4月向警务处申请参加“超过订明退休年龄的警务人员继续服务计划”时,使用载有虚假陈述的申报表格以误导警务处,讹称他没有任何未偿还债务。

申请延期退休须申报欠债情况

该计划接受现役非首长级警务人员申请延长退休年龄至60岁。合资格警务人员须在提出申请时申报财务状况,包括是否有任何未偿还债务。由于申请人的工作表现及操守可能会受其财务状况影响,有关状况是警务处审批申请时其中一项重要资料。

被告当时涉欠债91万元

被告在提交延迟退休申请时,涉嫌仍拖欠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及九间财务公司债务共逾91万元。

案件编号:ESCC 309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