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酒后驾驶电单车 被控酒驾押后5.26再讯 保释增至5千元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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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涉去年在元朗驾驶电单车时失控翻侧,酒精测试显示他涉酒后驾驶。男警被控1项在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订明限度的情况下驾驶汽车罪,案件今(7日)于粉岭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陈炳宙应辩方申请,押后至5月26日再讯,待索取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陈官另就原有500元的保释金提高至5000元,期间不得离港。
被告缪益伦(34岁,没报称职业)。他被控1项在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订明限度的情况下驾驶汽车罪,指他于2024年10月11日,在香港新界元朗元朗公路近里程47.1(A)在道路上驾驶一辆电单车,100毫升血液中有97毫克酒精,超过100毫升血液中有50毫克酒精的订明限度。
案件编号:FLCC 64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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