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称已降前南丫岛石矿场用地发展规模 发展商须负担基建较少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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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早前以“片区开发”模式推出3个生态旅游项目,包括前南丫岛石矿场用地、南大屿生态康乐走廊,以及尖鼻咀及白泥,并邀请发展商提交意向书。发展局局长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何珮玲今日(9日)表示,当局期望各个项目当中,都有不同活动元素。对于前南丫石矿场用地早年曾因市场发展意欲低而搁置发展,她称当局今次已降低住宅规模,发展商负担的基础建设较少,认为是可负担水平。

发展局早前以“片区开发”模式推出3个生态旅游项目,包括尖鼻咀及白泥。(资料图片)

何珮玲今日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中表示,今次三个生态旅游项目所拣选的地点位处海岸线有山有水,希望可以借此发展“海岛旅游”,又称以片区开发模式发展,是希望在项目发展产业,期望日后三个项目的渡假邨中,可以向旅客提供不同元素。她又指,现时三个项目未进入城规程序,当局现时希望先了解业界意见。

三个片区之中,当局只建议前南丫岛石矿场用地由单一发展商发展。何珮玲解释,南丫岛项目的面积不算大,加上建议有水上活动、邮艇泊位等,认为让单一发展商入场,可保留弹性。她又提到尖鼻咀与白泥项目较大,合共过百公顷,加上当局期望在尖鼻咀发展较动态的旅游活动,而白泥则发展静态活动,如钓鱼、生态导赏等,故认为可让不同发展入场,但提到若有发展商“食得晒”全部土地,可以提交建议。

至于南大屿项目,她称涉及地点较多,包括水口、长沙、贝澳,当局希望向市场提供更多弹性,发展商可以自行建议发展模式,又提到部分私人地属于当地村民,他们亦提出希望加入发展。

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何珮玲。(资料图片)

被问到会如何协调有不同发展商一同参与的项目,何珮玲指,今次邀请发展商提交的建议,即使发展商只打算发展部分用地,亦需在建议中包含不同元素,不能只兴建单一类型的设施。她又认为,不同发展商在不同部分的用地有不同规划,反而可令海岛旅游有不同元素,亦是当局的目标。

政府2012年曾就前南丫石矿场用地展开市场意向调查,发现市场顾虑石矿场缺乏交通及基建设施,需投放大量资源提升基建配套,投资意欲较低,计划最终被搁置。

被问到会否担心事件重演,何珮玲指,当时当局拟议发展公私营房屋,涉及人口多,基建需作大改动,但今次计划已降低住宅规模,发展商负担的基础建设较少,只须建设食水管、污水处理设施等,当局认为是合理水平,顾问进行的财务分析结果亦反映可行。

南丫岛用地中包括邮艇泊位,被问到对环境的影响,何珮玲称,当局初步研究认为,三个项目都不会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又称当局不欲过度开发,举例指连接南大屿项目的屿南路,将继续封闭,只有持禁区纸车辆可以进入,期望可控制该区车辆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