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陈虹秀就暴动罪求情 无政治连系常助人 若非拘留或已往救灾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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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陈虹秀因在2019年8月31日湾仔暴动当日,在现场用扬声器呼吁警员克制,经重审被裁定暴动罪成。代表陈律师今(3日)在区域法院求情时,强调陈无政治连系,她当社工二十多年,她公余时间亦会到内地以至东南亚地方或灾区助人,律师并称,若陈现在并非犯人,或已在泰国缅甸协助救灾。律师又指,陈在2020年获裁定表证不成立后,没有离开香港,继续留在香港帮助有需要的人,亦勇于面对审讯,事件至今近6年,认为陈应获更大判刑折扣。法官把案押后至4月9日判刑。

女被告陈虹秀(47 岁,社工)被控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湾仔轩尼诗道与卢押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陈于2020年9月底被裁定表证不成立,律政司随即提出上诉,上诉庭于2023年裁定案件需重审,陈至2025年3月才被裁定罪成。

被告陈虹秀求情称她被裁定表证不成立后没有离港,因为她想帮助在港有需要的人。(陈晓欣摄)
资深大律师潘熙(图右)为陈虹秀求情时称这是他做过最困难的求情案件。(资料图片)

陈脱罪后无保释亦没有离港

代表陈的资深大律师潘熙指,陈没有任何政治联系,亦没有刑事定罪记录。陈获判无罪后有1年多时间,陈无任何保释亦没有离港,亦依时出席每一次聆讯,可见她愿意面对事件。她并在保释期内,修读特殊教育需要的硕士课程。

那里需要人陈便会去帮

潘又指,陈自小成绩优异,有强烈正义感,遇到不平事会发声,平常会先顾及他人才想自己,她关爱家庭,无比孝顺,深受家人和朋友的爱戴。她于2020年曾获优秀社工的殊荣。虽然她的工作已常在帮人,她公余时间仍会参与义务工作,更有到内地及海外如青海、四川、东南亚及尼泊尔等地方协助弱势社群及灾后支援,潘并说:“总之边到有需要,佢就去边到帮人...如果佢今日唔喺犯人栏,相信已经去左泰国缅甸。”

2019年8月31日,陈虹秀在示威现场用扩音器呼吁警方冷静,曾一度被裁定暴动罪表证不成立,经重审才被判罪成。
陈虹秀在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被捕。(资料图片)

到示威现场为市民提供情绪支援

潘呈上由陈的上司、同事、家人及朋友的求情信及品格证明信,据悉当中有包括前社福界议员张国柱。此外,潘亦呈上由陈亲自所撰写的求情信,她称自小参与义务工作,大学时加入了新亚社会服务团。2019年是她人生的转捩点,当时她秉承社工的信念和原则,于示威现场提供情绪支援,因为当时不少市民也从未经历如此动荡的场面,导致需要紧急的情绪支援。

想利用其社工经验继续帮人

陈留港继续服务有需要人士,所以选择面对法庭的程序。庭上透露,陈的胞弟已移民,陈要照顾其75岁的母亲。陈在其求情信称,最令她担心是她年迈的母亲,她深感内疚,担心母亲会得不到适切照顾,希望法庭可让她早日回家照顾家人。她又称虽然或无法再当社工,仍希望可为有特殊需要人士或家庭服务,利用她二十多年的社工经验,帮助更多人。

案中参与度低

潘总结指,没有证据显示陈有任何的政治目的,事发时她手上亦没有任何的政治标语或旗帜,在她身上亦没有找到攻击性的物品。陈在现场非领导角色,亦无鼓励他人便用暴力,参与时间仅40分钟。陈是经上诉得直发还重审后定罪,应获刑期扣减。陈参与度低,并同意案情,节省不少法庭时间。

潘形容,这可能是他做过最困难的求情案件,他深信陈将来会继续服务社会。

案件编号:DCCC1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