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妇死因|疫情期间肠出血 等救护车35小时才转院 裁死于自然
八旬女病人在2022年第五波疫情期间于佛教医院作康复治疗期间,因直肠出血需转往伊利沙白医院治理,等候逾1天后才由救护车送院,惟到伊院后经历三次心脏停顿,医护建议家人接受让她自然死亡最终离世。法医指其死因为慢性缺血性心脏病急性发作。专家指转院决定恰当,惟救护车的轮流情况亦难以预料。死因裁判官林希维今(27日)就女病人死因作出裁决,裁定她死于自然。
林官指,无可否认当时的救护车服务比预期慢得多,但事发时正值新冠疫情的高峰,情况无法与疫情前后相比,现时救护车服务已经在15分钟内到达,认为无需向消防署作出建议。
死者家属在庭外回应指,对事件感到难过,亦明白事发时正值疫情,但对于救护车迟到一事,认为1小时是可以接受,但:“迟到35个钟,无理由咁离谱。”
死者司徒彩梨(终年84岁),于2022年2月6入住伊利沙白医院,后转往佛教医院进行复康治疗,其后再因直肠出血需转回伊院治疗,惟因疫情关系,需等候逾1天后才由救护车送院,并于2天后离世。研讯不设陪审团,医管局以有利害关系方列席聆讯。死者的两名儿子有列席。
心脏病是死者的固有自然疾病
死因裁判官林希维裁决时指出,据死者主诊医生徐芷珩的临床观察、伊利沙伯医院病理学科顾问医生卓华解剖发现,以及心脏科专家陈日新医生的意见,认为证人的口供可信,接纳死者的死因为慢性缺血性心脏病急性发作。
死者肠出血并非引发其心脏病的原因,她本身患有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这些情况亦只会加剧病情恶化,心脏病为死者的固有的自然疾病,因此裁定死者是死于自然。
佛教医院已有相关预案
对于家属曾建议佛教医院应作出预案,林官称,佛教医院本来已有相关的预案,没有采取是因为院方得到的资讯是救护车会在15分钟内到达,而非没有预案,因此认为无需向院方作建议。林官称,法庭完全明白两位家属的伤痛,亦真心希望他们能从伤痛中恢复。
病人入院时有感染症状要服抗生素
死因庭早前传召死者的主诊医生高瀚扬作供,高指出,女病人有尿道感染,亦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历纪录,及有呼吸急速的情况。当日他为病人检查,发现她双脚有水肿,探肛无出血,但种菌检查发现死者体内有克雷伯氏菌,需接受起码3星期的抗生素治疗。
与家人商讨后转院作复康治疗
高医生称考虑到病人要长期住院,加上其子染上新冠肺炎,因此与家人商讨为病人转院接受复康治疗。伊利沙伯医院为急症医院,若病人留在伊院治疗则要长期卧床,不利康复,佛教医院则是复康医院,空间较大,人手亦比较多,因此常见的做法是在病人情况稳定后,开始考虑转院。
死者次子作供时曾称,当时家人想母亲出院回家休养,惟他们仍在考虑时,医院已安排其母转到佛教医院,而记录板亦指家人同意转院。
病人转院后大便有血
佛教医院驻院医生田辉作供指,病人在3月2日从伊院转往佛教医院,其血压、脉搏及血含氧量,生命表征均正常,直至3月5日凌晨,病人大便有血,建议转回伊院做内窥镜检查,亦为她处方止血药,在等待救护车期间,团队有定期监察事主的血糖水平。
疫情期间需要更多时间准备救护车
田医生指出,院方致电消防处为死者安排救护车,一般而言,救护车在10分钟内会到场,惟当时为疫情期间,医疗资源的需求较大,需要更多时间才能安排救护车。
转院后心脏停顿了3次
病人转到伊院后,由医生徐芷珩诊治,徐在报告指出,病人转回伊院后曾经历3次心脏停顿,且在抢救期间,亦弄至肋骨断裂。故在第三次心脏停顿后,医疗团队与家属商讨,决定不再进行入侵性治疗,再停顿将不再作抢救,让病人自然离世,病人最终在同年3 月 8 日凌晨 1 时多死亡。
心脏科医生转院安排恰当惟救护车情况难料
威尔斯亲王医院心脏科主管陈日新作供时指出,认为佛教医院的转院安排恰当,因为病人的下肠胃大量出血,佛教医院没有抽血服务,医生难估计需从伊院取多少血包,做法可能会比转院耗费更多时间,而救护车的轮流情况亦难以预料。
案件编号:CCDI-123/2023(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