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公屋富户迁出|自愿搬保绿表资格4年 买私楼居屋可收楼才搬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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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富户/富户政策/一文看清/懒人包】房委会通过提高富户缴交租金,额外租金由1.5至2倍,调升至2.5倍至4.5倍,预料40,600户受影,政府多收15亿3,600万元。房委会同时推出措施鼓励公屋富户置业,交还公屋,加快流转。

房委会建议,自愿迁出的公屋富户,可保留4年“绿表资格”;“出售居屋单位”的绿表与白表比例,从4比6调整至5比5,增加公屋住户购买机会。此外,在公屋住户收到新购买的私楼或居屋单位前,他们可以继续住在现有公屋,并按其家庭入息水平缴付相应倍数的租金。

现时公屋住户中,有5%、即4.2万户因入息超过限额2倍至不高于5倍,因而被列入公屋“富户”,要交额外租金。(资料图片)

1. 自愿迁出可保留4年绿表资格

为利诱公屋富户交还公屋,增加单位流转,房委会建议今年10月1日起,自愿迁出公屋单位的富户,在4年内仍能以“绿表申请者”身份,购买一手居屋或绿置居单位,或者在第二市场购买未补价的资助出售单位。

2. 调高居屋绿白表比例

房委会又建议,从下一期“出售居屋单位”开始,将绿表跟白表的比例从4:6调整至5:5,增加公屋住户成功购买的机会。

房委会建议从下一期“出售居屋单位”开始,将绿表跟白表的比例从4:6调整至5:5,增加公屋居民成功购买的机会。(资料图片/黄浩谦摄)

3. 收新楼前可继续租住公屋

根据房委会现行的富户政策,任何公屋住户在购买私人物业,或以白表资格购买资助单位后,须马上交还单位,但有意见反映,住户购买物业后未必能即时入住,影响他们购买意欲。

房委会建议修改政策,住户购买物业后,可继续租住原有的公屋单位,直到他们签订转让契据和接收新住宅。期间这些住户仍须定期申报收入和资产,并根据其家庭入息水平缴交相应租金。

房委会强调,住户有责任通知房委会预计何时接收新住宅。新安排下,住户仍须如实申报任何住宅物业及已签订买卖的合约。

4. 连续4年超入息限额需迁离 保留4年期限

根据房委会现时政策,家庭入息超过限额5倍则需迁出公屋单位。房委会拟收紧,如入息水平连续4年达4倍至5倍,亦必须迁走。即如有租户在今年10月的申报周期起计,连续4年收入超过限额,则须在2029年9月30日前迁出。

不过,住户可利用这4年时间计划未来住屋,迁出后亦可保留绿表资格4年,即前后有8年时间购买资助房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