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于831湾仔暴动被警制服的示威者 从日返港被捕 认暴动罪候判

撰文: 陈晓欣
出版:更新:

曾于2019年8月31日湾仔暴动被捕的一名示威者,获警察保释期间“踢保”,之后赴日本生活。他2023年回港探母时再被捕,并被控暴动罪。男子原本否认指控,案件本在今(14日)开审,但他在开审前突改认罪,求情时称控方并无证据显示他曾掷汽油弹和纵火,其参与程度低,希望法庭能采较低量刑起点。法官张洁宜把案押后至3月20日判刑。

被告陈炜尧(现27岁,无业)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菲林明道交界处与天乐里交界处之间的轩尼诗道范围,以及在天乐里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2019年8月31日港岛区的示威发展成冲突,晚上7点多,湾仔警总附近有示威者燃烧杂物,浓烟漂到半空。(罗国辉摄)
831游行示威冲突,晚上7点多,湾仔警总附近有示威者燃烧杂物,浓烟漂到半空。(罗国辉摄)
831游行示威冲突,晚上7点多,湾仔警总附近有示威者燃烧杂物,浓烟漂到半空。
831游行示威冲突,晚上7点多,湾仔警总附近有示威者燃烧杂物,浓烟漂到半空。(蔡正邦摄)

案情指,当日大量示威者在金钟、湾仔和铜锣湾集结,游行未获发不反对通知书。晚上7时许起,有示威者在湾仔一带架设路障和纵火,有示威者爬上一栋大厦平台破坏“大公报”招牌,并用喷漆喷上“光复香港”等口号,另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掷汽油弹、照射雷射光,警方则发射催泪弹及出动水炮车驱散示威者,以扩音器发出警告及展示旗帜呼吁示威者离开。

被告曾在现场被截停

警方约8时19分推进拘捕,示威者四散逃跑。当时全黑打扮的被告跟随示威者群跑走时被一名机动部队队员截停,被告企图用腿踢警员,警员用警棍打了被告的大腿3下后制服被告。

事发后数月离港赴日工作

控方交代,被告在2020年1月离港,直至2023年9月返港时始被捕。辩方求情指,被告没有案底,他被捕前在日本工作,拟移居日本,因回港探望病母被捕。亲朋好友的求情信指被告为人负责任,乐于助人。

辩方指被告参与程度低

辩方力陈,示威者掷汽油弹和纵火的行为发生于轩尼诗道和庄士敦道,没有证据指被告曾掷汽油弹和纵火,其参与程度较低;今日社会气氛与当日截然不同,被告的重犯机会微乎其微,望法庭采纳较低量刑起点。

案件编号:DCCC 121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