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学女厕偷拍女士如厕 送货员认窥淫判社服 官称再犯必判囚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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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的女厕内有女士如厕时被人偷拍。年青送货员早前承认1项窥淫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今(2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时指,即使初犯都可以判囚,但考虑报告建议等,遂判处送货员160小时社会服务令。裁判官又警告送货员,若他再犯,会毫不犹豫判处他监禁。

被告温秉恒,24岁,报称送货员。他被控于2024年5月10日在香港城市大学杨建文学术楼3M/F女厕内,暗中拍摄女子X,而女子X当时身处预期可能会裸露或露出私密部位的地方,但被告不理会X是否同意下拍摄。辩方求情时引述报告,建议判被告中等时数的社会服务令。

被告温秉恒在西九龙法院认偷窥罪被判社会服务令160小时。

裁判官判刑时指,案件的严重性可判囚,惟考虑被告年龄、背景及报告建议,最终判被告社会服务令160小时。裁判官并警告被告,指窥淫罪可判囚,若被告重犯,会毫不犹豫判处他监禁。

案件编号:WKCC548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