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堂上扮绑鞋带及拾粉笔时 偷拍多名女生裙底 认罪囚6个月

撰文: 陈晓欣
出版:更新:

中学教师涉在授课时假装绑鞋带和为女童拾粉笔时,偷拍在黑板答题的女学生裙底,他被“断正”时不发一言假装无事发生。男教师早前承认5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今(24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监6个月。裁判官引报告指被告重犯机会偏高,只能判监。

被告陈裕德(26岁)被控于2024年1月22日、1月29日、1月某天、2月1日,在屯门某中学课室,偷拍女童B、A、D及C的私密部位。各女童案发时13岁。

被告陈裕德在屯门法院认罪,判囚6个月。

趁女同学在黑板答题时偷拍

案情指,被告案发时仅入职5个月。在首次偷拍事件,被告当时正授课,女学生在黑板答题,被告将手机放在B双腿之间的地上,摄录B的裙底,被告蹲下解开鞋带再绑紧,持续10秒后才拿起手机。班上一名男同学目睹被告的作为。

假装绑鞋带及跌粉笔

其后被告再在课堂上重施故技,假装绑鞋带及为女同学拾粉笔,将手机放在女童腿下偷拍。有女童发现被告偷拍她,质问被告在干甚么,但被告一言不发,无视女童。直至2月1日,同校老师接获被告偷拍女学生的投诉,校方报案。被告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感化官认为被告值得拥有更生机会

辩方今进一步求情指,早前为被告索取的精神、心理、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均正面,报告不建议被告住院,感化官认为被告适合接受感化令,值得拥有更生机会。被告亦愿意接受最高时数的社会服务令。辩方又指被告还押期间已尝牢狱之苦,他将不能再从事喜爱的职业,望法庭考虑到被告真诚悔改,予以轻判。

官指报告提到被告重犯机会偏高

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称,有报告提到被告的重犯机会偏高,而本案涉及违反诚信,数项控罪在约10天内发生,监禁乃唯一选择。最后就被告每罪各判监2个月,当中两罪分期执行,被告须入狱6个月。

案件编号:TMCC 27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