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中小学人文课程咨询 增《基本法》 删“公义的重要性”

撰文: 何敬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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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正就更新小一至中六各科课程进行咨询,本月15日结束。《香港01》翻查教育局更新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领域课程的咨询文件,发现当局计划在初小已要求学生必须学习“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而初中阶段原先必须学习的“公义在社会的重要性”则被删去。

教育局局长吴克俭早前接受电台访问,指要加强学生的品德价值教育。(资料图片)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2002年推行的九项核心元素和必须学习的内容,已于2010年新订立的初中生活与社会课程指引中有所更新,并已获学校广泛采用,故是次学习领域的更新是按此修订,非独“公义在社会的重要性”一项。

记者翻查初中生活与社会课程指引,“公义”两字出现10次,比咨询文件只出现2次(其中一次为被删除内容)为多,而该科的宗旨之一是:“ 让学生成为有识见及负责任的公民,从而对发展公义仁爱的社会作出贡献。”

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領域课程,包括小学常识科以及中学的中史、历史、生活与社会等科目。文件提及今次更新课程有两大重点,包括继续加强中史及中国文化教学,以及新增加强《基本法》教育,详情如下:

中、小学“社会体系与公民精神”更新的部分增订内容

    新增内容 删去内容
学习重点
 
小一至小三 掌握“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基本法》一些基本理念的基础知识 识别作为负责任和积极参与的市民应有的行为
小四至小六 认识《基本法》的宪制背景,并能掌握有关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基础知识 反思如何在服膺于社群规范及个人取向中作出平衡
中一至中三 了解社会规范、规则和法律的目的及作用 发展公民能力以参与本地事务
必须学习的内容 小一至小三 “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基本法》的基本理念 由政府提供而与学生日常生活相关的服务
小四至小六 《基本法》的宪制背景和总则 个人在不同角色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中一至中三 (国家层面)国家的政治制度与对外关系、国民生活概况,以及国家公民的意识和素养 公义在社会的重要性

资料来源:课程发展议会《更新个人、社会及人文教育学习领域课程(小一至中六)咨询简介》(文件原文

叶建源、叶刘淑仪:学习《基本法》方向没问题

 

就有关修订,《香港01》询问过不同立法会教育界议员叶建源和新民党议员叶刘淑仪,两人均指学习《基本法》方向没有问题,但叶建源担心政府会借机灌输中央的政治立场予学生,而叶刘淑仪认为初小教“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基本法》的理念太深,教初小生有关国家和香港的基本资料就足够。

 

删“公义”课程  叶建源:不可接受  叶刘淑仪:没问题

 

至于删去“公义”方面,两人的看法大有分别。叶刘淑仪认为公义不需要教,皆因公义是复杂的概念,不同人有不同的定义:“我以往读书前都没读这些(公义),读好中文、英文、中央、欧洲史就好。”叶建源就认为“做法完全不可接受, 公义在任何社会都是重要的,即使在内地,官方说法都不会忽略公义。”

学者:幼稚园都应教公义

 

教育学院教育政策与领导学系副教授梁恩荣说,只要能让学生多角度看事物,以训练学生思维,教《基本法》没有问题。不过他不理解局方删去“公义”的理据:“公义是重要的价值,愈早教愈好,就穿算在幼稚园都应该教。”他认为日常教学上,老师应在不同课题上带领同学讨论“公义”。

教《基本法》没问题 有校长对删“公义”不满

 

至于前线教师方面,鸭脷洲街坊学校校长冯碧仪、通识教育教师联会内务副主席关展祺和香港通识教育会主席许振隆,三人均指事前未收过有关文件。就删去“公义”课程,冯碧仪反对,“中三学已有独立思考,可以明辩是非,应该要学习甚么是公义。”关展祺就认为此举对学生的学习需要有影响,不希望被删去,因为公义和许多社会议题相关,“相信老师难以不去接触(公义)”。许振隆就认为要先了解和定义“公义”,不过现阶段不想评价此做法,以免断章取义。


而他们三人亦认为教《基本法》没问题,惟冯碧仪认为只需向小学生简介《基本法》,不用占用太多课时:“小学生最重要是先认识自己、家庭,再慢慢认识本地社会,无需要把《基本法》学得很仔细。”而关展祺则关注教材是否客观,许振隆关注教授内容的深浅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