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移民|入境处︰并无更改非中国籍港人身份政策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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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晚上(12日)发新闻稿表示,留意到社交群组流传一些讯息,指入境处近日更改了“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的政策。入境处澄清,相关法例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并没有作出任何变更。
入境处指,自香港特区于1997年7月1日成立以来,根据《入境条例》附表一第七段,“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在不再通常居于香港后,有连续36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将丧失其永久性居民身分。
至于属“中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已向入境处申请并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申报国籍变更,否则他们仍是中国公民,不论他们是否长时间不在香港,也不会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入境处强调,上述法例自生效起,并没有作出任何变更,“相关的传闻有误导公众之嫌,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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