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港岛冲突 再一名男生脱暴动罪 官指影片未支持警员口供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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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8月31日港岛区爆发示威冲突,警方在铜锣湾一带驱散示威者时被投掷汽油弹,一名男学生在现场被捕,他早前否认一项暴动罪,案件今(9日)于区域法院裁决,法官认为现场情况混乱,控方主要依赖追捕被告的警员,但他经观察后觉录影片段未能支持其说法,认为难以完全安稳地信赖该名警员的证供,故裁定男生罪名不成立。

被告叶君诚(20岁)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铜锣湾轩尼诗道近崇光百货一带,连同其他 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参与暴动。

当日有约300人聚集

法官姚勋智裁决时指,案发时有约300人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堵路和架设路障,有人向警方投掷汽油弹,无疑是非法集结,构成暴动,但质疑被告有否参与。

一警称见两人掷汽油弹

一名曾出庭作供的警员称,当时目睹包括被告在内的4人聚集,其中2人向警员投掷一枚燃点的汽油弹,其后4人转身逃走。被告于晚上8时许被拘捕,身上被搜出头盔、眼罩和防毒面罩。

现场影片未能支持说法

法官指,该名警员的观察不能被录影片段支持,而另一名协助制服被告的警员,亦看不到有汽油弹掷出,难以完全安稳地信赖这名警员,由于控方未能举证达至毫无合理疑点,故裁定被告暴动罪不成立。

当日被捕16人仅1人罪成

事发当天有16人被控暴动罪,另外两宗案件分别涉及8人和7人,早前首宗案件8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次案7人中则有一人罪成,被判囚4年。连同本案被告,当日被捕16人仅一人罪成。律政司有就相关案件要求上诉庭覆核。

案件编号:DCCC 46/2020

2019年8月31日港岛区冲突的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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