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临门后人被追逾4千万 徐德强妹当担保人亦被追1千万担保金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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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临门酒家后人徐德强多次卷钱债官司,有财务公司昨日(25日)入禀,指徐德强及他与父亲名下的公司借贷逾4000万元,但未能准时还款,其妹后来作为担保人,令财务公司宽限还款期,但徐及公司仍未能还款,财务公司于是向其妹追讨1000万元担保金,亦向公司追讨本金连利息4554万元。
原告为中财财务有限公司,被告为徐德强妹妹徐淑华、以及徐德强与父亲名下的昶华有限公司(下称昶华)。
入禀状指,徐德强及昶华于去年8月13日向原告借贷4140万元,而有关债项的还款到期日为9月8日。由于徐德强及昶华未在限期前还钱,原告延长还款期,但徐淑华要就作担保人,若徐德强及昶华仍未能准时还债,徐淑华便要支付1200万元。
不过,由于徐德强及昶华支付200万元后,便未再准时还款,于是原告向徐淑华追讨余下1000万元担保金,亦向昶华追讨本金连利息4554万元。
案件编号:HCA29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