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加至19座修例 涵盖学校“保姆车” 明年第二季交立法会审议

撰文: 陈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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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就增加小巴座位数目至最多19座提出修例,计划在明年第二季向立法会提交条例修订草案。运输及房屋局强调,并非强制所有公共小巴须一律增加同样的座位数目,营办商可按情况自行决定;而加座建议亦将涵盖学校“保姆车”等的私家小巴。

将有多六条专线小巴线设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2元车费优惠。(资料图片)

运房局于今年6月建议将公共小巴的座位数目由现时的16座,增至最高19座。政府就加座建议订下修例时间表,将于2017年第二季提交立法会审议。运房局预计加座后,可显著改善现时在最繁忙时段绿VAN服务不足的问题,而要乘客等候10分钟以上的绿VAN和红VAN路线,亦将分别大幅减少近8成及7成。

过去一直有声音要求小巴座位增至20座,惟运房局引用研究结果指,虽然增加座位至20个或以上,可继续减少因无位坐要等下一班车的乘客人数及候车时间,并改善绿VAN营办商的营运环境,但政府亦需考虑小巴加座位对其他公共交通服务的影响,故将上限定于19座较合适。

政府强调,并非强制所有公共小巴均需一律增加同样数目的座位,营办商可因应营运情况及乘客需求,自行决定是否增加、增加的数目及实施的时间;目前在本港用作公共小巴的6.99米长阵车款,技术上已可在符合法例要求下加至19座,营办商可修改现有座位排列安排以加装座位。由于在《道路交通条例》中,“小型巴士”涵盖公共及私家小巴,今次加座的建议亦适用于私家小巴,包括学校的“保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