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称大宅外遭示威者滋扰 申请禁制令获准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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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常有示威者到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位于九龙塘大宅外示威,黎早前入禀高院要求颁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阻碍其九龙塘大宅外的行车和行人路、破坏该处应享有的合理宁静及造成骚扰,并要求造成滋扰的人赔偿,今在高院获聆案官批准申请,有关范围扩大至加多利山圣佐治阁。
原告为黎智英,其大宅位于九龙塘嘉道理道,被告为“阻碍涉案大宅外道路的人”。据原告一方指,因有关示威人士已有上址大闸范围,移至加多利山圣佐治阁一带,要求扩大禁制范围,并会登报及在附近禁制范围的张贴通告,通知案中被告。
聆案官批准原告的禁制令,并强调示威者有示威及集会自由,但不得侵犯业主的权益。
入禀状指,原告除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禁止被告及其雇员在大宅外滋事,以及阻碍车辆和行人出入大宅外的道路,并要求被告就骚扰、恐吓和阻碍原告享用大宅作赔偿。
案件编号:HCA 316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