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再申保释被拒 离庭前向家人挥手及做心形手势 女儿落泪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就涉及违反《港区国安法》及诈骗案,于去年底曾获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惟律政司不服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终审法院最终撤销批出保释的决定。黎智英今(18日)被押送至高等法院再申请保释,并由另一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处理。彭官指黎涉诈骗案保释仍有效,故只会处理涉《国安法》的申请,但听毕陈辞后,拒绝黎的申请,并会稍后下达理由,黎须继续还柙。黎被带离法庭前,向亲友挥手和造出心形手势,家人亦向黎打气及做同样手势回应,惟黎的女儿目送黎离开后,即忍不住落泪。
黎今早上庭略显憔悴
黎智英今由资深大律师黄继明及黄佩琪代表,而律政司则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黎智英今略显憔悴,他出庭时和家人挥手。而黎的两名儿子、女儿、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刘慧卿亦有到法院旁听,而庭外亦有反对让黎保释的人士在法院外拉起横额。
此外,法庭以往会向旁听的公众人士派发纸张筹号,今日则改派手带代替。旁听人士取得手带后,不得转让。
传媒只能报道保释结果
法官彭宝琴指,毋须处理黎就欺诈案的保释申请,因终审早前处理的是有关黎智英涉《国安法》罪行的保释,而法官李运腾就欺诈罪批出的保释仍有效。而黄继明最终撤销就欺诈罪的保释申请。
此外,为保障黎智英利益,彭官决定不放宽传媒报道保释内容的限制,故传媒只能报道保释结果。
73岁的被告黎智英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他同时涉违租契欺诈科技园公司,而被起诉。两案在裁判法院提堂时,黎都不获保释。而高院的《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曾于去年12月,批准黎以1000万元保释,但保释条件还包括不得接受媒体访问、不可接触外国官员等。
惟律政司不服,向终院提出上诉。终院法官最终上诉得直,并在判辞中指,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案件的保释申请时,法官必须先决定有没有“充足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或被控人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而在过程中,法官既要考虑施加的保释条件,及审讯中不会被接纳的证据资料,并要根据其性质是否可构成违反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并要判断及评估理由是否充足。
终院法官认为批出保释的法官李运腾,套用正确的法律测试,却误解新门槛要求,未有跟国安法的条文作妥善评估。
案件编号:HCCP 727、738/2020
黎智英早前申请保释,及终院聆讯的经过。(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