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翰林被控|涉分裂国家 国安法指定法官胡雅文处理 3月再讯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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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被指在学生动源的Facebook专页,发布推广港独的语句,被控《港区国安法》中的分裂国家罪,另被控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及洗黑钱罪。案件今(28日)于区域法院首度提讯,辩方表示仍在申请法援,申请押后至3月25日再讯,获法官胡雅文批准。钟无申请保释,继续还柙。

被告钟翰林(19岁)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一项分裂国家罪,及两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其中“分裂国家罪”以《港区国安法》第20条提控,其余控罪以其他条例起诉。

由国安法指定法官胡雅文处理

案件今由法官胡雅文处理。据报导,特首办日前表示胡雅文是行政长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44条指定的法官。

分裂国家罪指,钟于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另涉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及洗黑钱罪

而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指,钟于2020年4月29日至10月27日期间,在香港与他人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即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区政府或激起对其叛离、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叛离,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煽动刊物。

至于两项洗黑钱控罪,则与钟的汇丰及Paypal户口有关。其中一罪涉及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某Paypal户口的133,417.69元;另一罪涉及2018年1月2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某汇丰银行户口的582,895.88元。

案件编号:DCCC 2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