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翰林被控|涉违国安法及洗黑钱近70万元 钟被拒保释
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前日遭警方国家安全处人员拘捕,他被落案起诉分裂国家、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洗黑钱等4罪,今早(29日)由警方车辆押送到西九龙法院提堂。其中分裂国家罪以《港区国安法》提告,指钟于国安法今年7月生效后,至前日被捕期间犯案,其余3罪则引《刑事罪行条例》起诉,包括涉嫌洗黑钱近70万元。钟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7日再讯,钟被拒保释,期间还柙壁屋。据了解,案件涉及学生动源香港分部和美国分部的Facebook帖文。
控方透露另涉3至4名疑犯
被告钟翰林(19岁)被控一项分裂国家罪、一项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及两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其中“分裂国家罪”以《港区国安法》第20条提控。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控方透露另有3至4名疑犯。总裁判官苏惠德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7日再讯,以待警方检验被告的手机、月结单等。
案件今早安排在西九龙法院第三号法庭,由已获委任处理国安法的总裁判官苏惠德负责审理。西九龙法院今早未见有特别安排,保安亦未见有特别加强。
钟翰林被捕至被控经过。(详看下图)
被指积极组织旨在分裂国家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指钟于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与其他人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涉发布刊物激起香港居民
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罪指,钟于2018年11月30日至今年6月9日期间,在香港与他人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即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
另涉处理两个户口合共近70万元
两项洗黑钱的控罪则与钟的两个户口有关。其中一个为Paypal户口,涉及2018年1月19日至今年7月29日期间的133,417.69元;另一个则为汇丰银行户口,涉及去年8月27日至今年7月29日期间的564,318.19元。
警方需时检验被告手机电脑等资料
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申请押后10周,以待警方检验被告的手机、手提电脑,及就洗黑钱罪索取被告的月结单等。他又指案件涉及网上发布的讯息,并有3至4名疑犯,警方需时调查。
何忻诺获保释后到庭旁听
学生动源前成员何忻诺前日亦同遭警方国安处拘捕,她获准警署保释,今到庭旁听。
根据《港区国安法》条文,就分裂国家罪,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者,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件编号:WKCC37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