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倒插国旗 古思尧侮辱国旗罪成遭判囚4个月 声言继续犯案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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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直肠癌的社运人士古思尧去年7月往法院声援黎智英、李柱铭等15名煽惑非法集结案被告,期间涉举起倒插及涂上“白色恐怖”、“法西斯恐怖”的五星旗,被控侮辱国旗罪。案件昨日开审,古不自辩,并表明是故意侮辱国旗。裁判官钟明新今(28日)裁定罪成,并引案例指国旗象征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古求情时斥中共“重复整人、斗人、杀人”,更在新疆灭绝维吾尔族,声言会“屡败屡战”,继续犯案。裁判官指古刑责严重,此前也多次犯案,判囚4个月。

被告古思尧(74岁)被控于2020年7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A座与B座地下之间的公众区内,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他被判监禁后,大喊:“结束一党专政,打倒共产党!”

裁判官引案例 指国旗象征国家的尊严统一及领土完整

裁判官指作供警员如实交代案情,裁定古罪成。她引述时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就回归后首宗涂污国旗及区旗案件的判辞,指国旗象征国家的尊严统一及领土完整,而捍卫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是非常重要;虽然该判辞于1999年颁下,但重要性没有因时日过去而改变。

古过往有12项刑事纪录,其中9项与侮辱国旗或区旗有关,被判罚款3000元至4个月监禁不等。他被判罪成后,斥中国政府“重复整人、斗人、杀人”,一直逼害说真话的人,包括政治犯、学者、工会领袖、维权律师,更在新疆灭绝维吾尔族,他侮辱国旗是“做得啱、做得对”。

古续说自己准备好第10次入狱,证明他30年来一直争取民主自由法治。他亦明言日后会继续侮辱国旗,又称若时机允许,会故意违反国安法;形容国安法是政权的“定海神针”,“钟意拉边个就拉边个”,欲把泛民主派连根拔起。

古思尧去年到西九龙法院声援黎智英等15名煽惑非法集结案被告,期间涉举起倒插及涂上“白色恐怖”、“法西斯恐怖”的国旗,被裁定侮辱国旗罪成,被判囚4个月。(资料图片)

因古思尧的身体状况减刑1个月

古表示会继续治疗第四期直肠癌、配合此案裁决及判刑,明日亦会在东区法院就非法集结案应讯。他向裁判官直言不需同情可怜他,亦不用对他仁慈,表明不想罚款或缓刑,称:“公民抗命系我最基本嘅权利”。

裁判官称部分陈词与案无关,只会考虑相关的内容量刑。她指,古在旗上写字,可见他有预谋犯案。案发当日有受到公众关注的案件提堂,古向记者展示旗帜约20分钟,让记者拍照,是在公众面前公然侮辱国旗。法庭指其行为表达对国旗的轻蔑、嘲弄、鄙视及弃绝,而古知道在场有支持者及反对者,支持者可能会受到鼓动起哄犯案,与反对者发生冲突。

裁判官指古刑责严重,此前也多次犯案,监禁是唯一选项。法庭以5个月作量刑起点,因其身体状况酎情减刑1个月,判囚4个月。有支持者喊:“撑住呀古!”裁判官向古谓,相信在囚期间所受的治疗不比玛丽医院差,并祝他早日康复。

案件编号:WKCC238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