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尧再因侮辱区旗罪成 被判入狱6周 古:望中国尊重人权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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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多次侮辱香港特区区旗及国旗的社运人士古思尧,去年10月再在公开场合玷污区旗被控,古今(25日)在东区法院否认控罪受审,但又没有自辩或传证人,裁判官即判他罪成及入狱6星期,古在庭上自言,这已是他第7次坐监,但他相信这非他最后一次,他投身社运30年,希望中国会真正尊重人权。

被告古思尧,73岁,被控于去年10月13日在金钟添美道故意玷污香港特区区旗,包括在旗上写著“香港政府真无耻”,而该旗亦有被撕过的痕迹。

古未有自辩或传召证人,裁判官问他以何抗辩时,古称政府DQ刘小丽参与立法会议员补选,认为政府做法有违《基本法》及一国两制,他极度不满下想侮辱政府。

案件编号:ESCC 93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