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小组研“2+2”死约 业主会批不公平 宁拆㓥房不出租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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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规管㓥房租务,有消息指,“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曾讨论㓥房设“2+2”合共四年“死约”安排,即完成两年租约后,原租户可优先续租多2年。香港业主会会长佘庆云在港台节目指出,做法对业主不公平,若遇上不适合的租客,业主变相由忍1年变4年,直言宁愿把㓥房拆掉,不再出租。
佘庆云认为,以往业主若认为租客不适合,只需忍1年,等1年“死约”结束即可。他直言,过去曾有租客因厕所被纸巾堵塞,疲劳轰炸式向业主一日打50个电话;倘㓥房死约长达四年,业主未知会否“撞板”,会索性不出租。他认为,租务管制形同视业主如仇人,认为所有业主都是无良,对业主保障有限,一旦遇上租客报复,对租客却没有罚则。
全港关注㓥房平台成员陈伟雄认为,做法“唔汤唔水”,若没有弹性安排,4年租约期内遇上突发事件,亦会令租客感头痛;陈又建议跟随申请公屋的轮候年期,以优先续租权为租客提供保障。
此外,小组亦曾研究限制租金加幅不得超过15%。陈伟雄举例说,一个㓥房单位月租5,000元,加租15%则可增加750元,但不少基层月入平均1.1万至1.5万元,该加租幅度仍是一大负担,建议可限跟随通胀、通缩幅度调整。
对于㓥房订立“标准租约”,陈伟雄形容是一个起步,不过若双方列明租约,但没有立法规管配合,如限定业主向租客征收水电费的准则,业主仍可收取较正常昂贵的水电费。他直言,若没有监管或公平机制,㓥房户处境与目前分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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