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女涉非法集结案|控方指示威者打游击 官禁展示政治陈述工具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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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8月10日各区有示威者聚集,其中红磡的示威者至凌晨时分仍未散去,警方其后拘捕多人。其中3男1女被控非法集结共5罪,他们否认控罪,案件今(18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时形容,当日的示威者游击式在各区堵路,有被告被制服时多次踢向警员。法官陈广池在开审前亦特别表明,审讯期间不容许任何人展示带有政治陈述的工具。法官亦以公平为由,撤销不可报导15岁女被告身份的禁令。

四名被告分别为25岁保安员张汉东、22岁音响技术员姚子浩、15岁女童及19岁学生唐健龙。

法官开审前表明不准喧闹

他们否认1项非法集结罪,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8月11日,在红磡道、德安街及德民街一带参与非法集结。此外,张亦被控管有炸药,即含有氯酸钾和氯化铵的混合物,袭击警员卢振业,以及管有弹射器连弹珠、一把刀和一个锤等攻击性武器。姚子浩则被控于管有一个投射器和一支镭射笔。

法官在审讯前,表明不容许审讯时有人展示有任何政治陈述的工具和文件,亦不准喧闹。

控方指当日示威者打游击

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于2019年8月10日,示威者以打游击方式,在多区集结和堵路。于同日晚上11时50分,约50名示威者在红磡集结,并以路牌等杂物堵塞红磡道、德安街和德民街。警员于11日凌晨到达现场,有人以雷射笔射向警车内的警员,一名开车的警员被照射后眼部感不适。

有男示威者多次踢中警员

警方要求示威者散去但不果,遂展开驱散,包括4名被告在内的示威者,向港铁黄埔站A出口方向逃去。

高级督察陈晓驰作供时透露,当时追著首被告和第三被告,期间第三被告未有反抗坐下。惟首被告反抗,陈和对方因此跌落楼梯。之后三名警员先后到来协助。第一被告多番踢其中一名警员,又叫“死开”,但最终被制服。

首被告被搜出锤及烟雾弹

控方案情续指,警员卢振业遭首被告踢头,唇部流血。此外,首被告和纠缠期间,一个锤从其腰包跌出。警员之后在他的腰包,再搜出刀及弹珠,以及在其背包搜出7枚烟雾弹。

次被告被制服时激烈反抗

而穿黑衣、戴防毒面罩的次被告,遇警员追截时亦激烈反抗,最终被制服。警员在他的后裤袋搜出镭射笔,在其腰包搜出投射器。

第四被告用衫包脸

此外,休班高级督察王炜堂途经民兆街,身穿黑色外套、黑色护甲背心的第四被告用衫包住脸,仅露出双眼。因怀疑第四被告参与非法集结,王遂制服第四被告。

案件编号:DCCC 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