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付保护费遭挑剔 清洁公司董事投诉物业主任 失合约兼贿络罪成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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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公司的董事在获取北角3幢住宅大厦的清洁合约后,被指一直有支付“保护费”予两名物业主任,以换取较寛松的监督。他两年后获续约,不久后并停支再支付有关费用,其公司的清洁工作即常受挑剔,他向法团指出遭索款的事后,其合约亦被取消。清洁公司董事涉嫌以5万元贿赂两名物业主任被控,今(15日)在东区法院被裁定串谋收受利益罪成,裁判官把案押后至2月1日判刑,以候其背景报告,被告期间须还押。

被告孙华声,63岁,高声清洁有限公司(高声)唯一董事兼股东,被裁定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

案情透露,被告于2015年7月,获得北角3幢住宅大厦:金都洋楼、银都洋楼及海都洋楼的业主立案法团(法团)聘用,提供为期两年的清洁服务,其工作表现会受该法团委聘的物业管理公司两名物业主任监督。合约开始后,被告一直应两名物业主任的要求,向他们支付现金或存款入他们的香港赛马会投注户口作为“保护费”。

该清洁服务合约于2017年7月获续约两年,被告在同年年底停止向该两名物业主任支付款项。二人自此对高声及其清洁工人的表现愈来愈挑剔。

被告于2018年2月向法团报告遭物业主任索款的事,一个月后高声因表现未如理想而被法团终止合约。涉案的“保护费”共约五万元。

案件编号:ESCC267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