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青年就业 本周初收逾40企业申请 月内公布首批职位资料
撰文: 温桂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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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秘书处表示,截至本周一有40间机构提交初步申请参与计划,计划下的首批职位经处理和审批后,初步预计会于1月下旬起, 将会连同公司资料上载计划的专题网站。
“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 在上星期五(8日)开始接受申请。秘书处表示,截至本周一(11日)共接获40间机构提交初步申请参与计划;合资格公司可向计划申请多于一个就业职位计划,而津贴名额的分配会按参与企业聘得毕业生后,向秘书处递交“津贴初步申请及住宿安排申报表”的先后次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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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规定提供创科职位的公司,应派驻毕业生在香港及大湾区内地城市参与创科工作及接受在职培训,时间各占约6至12个月,而其他职位则要求大部分时间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秘书处表示,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与机构可自行作出其余具体安排。
公司是否需要为员工提供在大湾区城市的住宿?秘书处回复指,预计参与计划的毕业生未必熟悉大湾区内地城市的生活环境,因此鼓励参与机构尽力为毕业生提供支援,包括就住宿安排提供建议及协助。即毕业生有机会须自行安排在内地的住宿。
在税务方面,秘书处指,一般而言,港人于内地工作,需按照两地相关税法处理税务问题。秘书处表示,计划中的参与公司所提供的雇佣合约须符合香港相关法例并受香港法律保障,雇主须安排毕业生加入强积金计划并为他们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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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资助并鼓励相关公司聘请合资格的本地大学及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名额2,000个,当中约700个为创科职位。香港总商会上周五(8日)表示,旗下逾30间会员公司,包括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长江集团、香港太古集团有限公司,已确定参与,至少提供300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