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基金申请手续繁复 衍生中介公司蚕食资助款项

撰文: 邓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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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回收业发展的十亿元“回收基金”去年10月接受申请,至今共批出48项目,成效却惹人质疑,立法会一个委员会开会讨论基金的落实状况。多名议员批评基金目前资助总额只有5400万元,行政开支先要预缴1亿元,如同“妹仔大过主人婆”。另有议员指出基金申请手续繁复,导致申请成功率偏低,更衍生出有代为申请基金的中介公司出现,蚕食资助款项。
政府回应指,已简化部分申请程序方便回收商,又指很多回收商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以短期租约形式经营,不符合拨款申请。

石油及金属价格波动,令本港回收物料价格持续下滑,加上地租成本高昂,回收业经营困难。(资料图片)

回收基金咨询委员会自推出基金以来,处理了137宗申请,批出48个项目,包括41个企业资助计划及7个行业支援计划项目,涉及资助总额约5400万元,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今日讨论基金进展。

议员黄碧云质疑基金要先批出合共约1亿元的行政费用,作为未来7年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管理及监察基金的费用,金额足足占回收基金总额达一成。议员尹兆坚更批评,行政费高于实际资助回收商,是“妹仔大过主人婆”。

议员批评回收基金申请程序繁琐,成功申请比率偏低。(资料图片)

除行政费过高,议员陈克勤亦批评回收基金落实情况强差人意。他指全港有1800个回收商,但基金只接获137宗申请,占回收商数目7.6%,成功申请的更少于一半,仅48宗,而且申请程序繁复,他引述有回收商申请长达9个月,但仍未有1元“落袋”。

环境保护署副署长郭黄颖琦回应指,当局已简化申请程序,如免除“小型标准项目”申请者要开新银行户口专款专用的要求,当局亦正研究向达到回收目标的商户发放中期的现金资助,以增加营运资金。就基金申请成功率低的批评,回收基金咨询委员会主席郭振华解释,由于有不少回收商以短期租约形式经营,不符合必须在合适处所经营的规定,“有些连一个地址都无,或者未有相关的经营牌照”,因此不能批出申请。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表示,明白文书处理并非业界强项,因此申请手续会尽量贴近他们做法,但基金是公帑,需要以持平态度看待。

回收商期望10亿元回收基金有助解困,但申请程序繁复,令不少人却步。(资料图片)

回收基金申请手续繁复,导致坊间出现协助申请的中介公司。议员陈志全指,网上有中介公司声称可助回收商申请回收基金,并标榜获批资助的“成功案例”,他担心这类中介公司会蚕食资助款项。生产力促进局副总裁林植廷表示,当局会有热线报协助回收商。郭黄颖琦补充,值得支持的回收项目局方会协助跟进。

2014年施政报告宣布设立10回收基金,基金分两部分,分别为“企业资助计划”及“行业支援计划”。“企业资助计划”用以资助企业提升效率,基金以1对1形式发放,企业最多可获资助三个核准项目,累计资助总额上限为500万元;“行业支援计划”则资助非牟利机构提升业界运作水平,全数资助项目,上限为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