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围警总案|周庭被判囚10个月 申保释被拒 透过律师指感失望

撰文: 李慧娜 梁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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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众志成员周庭被指参与去年6.21包围警察总部,她早前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即时入狱10个月;同案的黄之锋及林朗彦则被判13.5个月及7个月监禁,3人均会上诉,但只有周庭今(9日)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申请由法官张慧玲处理。法官听取陈词后,拒绝其保释申请,并稍后颁发判词解释理据,周庭需释继续服刑。周庭被拒保释后,神情呆滞,并透过律师表示,对被拒保释感失望。

周庭今由资深大状骆应淦代表,申请保释。她今日比上次判刑时显得较为精神,开庭前坐在犯人栏与律师商谈几句时,双手合十,略显忐忑,亦不时望向公众席,与庭内支持者眼神交流。惟她在被拒保释后,神情呆滞。

周庭透过律师表示 对被拒保释被失望

周庭透过律师表示,对于保释被拒感到遗憾及失望,也表示由于尚未适应到狱中生活,身体状况“唔喺咁好”,但冀港人要继续关注在囚手足。

在狱中渡过24岁生日的周庭,早前承认于去年6月21日在金钟夏悫道非法煽惑在场人士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同日在警总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原审裁判官王诗丽判刑后,拒绝周庭保释等候上诉,连同判刑前还柙的日子,周庭已在囚中逾两周。王官判刑时指,周庭同为积极参与者,她投入参与有关的未经批准集结,逗留现场逾15小时。

案件编号:HCMP37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