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令|41岁男子擅离住所 深圳湾出入境管制站被截获 判监两周
撰文: 黄咏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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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全球新型肺炎疫情,除豁免人士,所有到港人士必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卫生署表示,有两名男子违反检疫令,今日(8日)于裁判法院被判刑。其中一名41岁男子擅离住所,于3月26日在深圳湾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今被判处即时监禁14日。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截至今日,共有78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监禁最多三个月或罚款15,000元不等。
卫生署表示,首宗个案涉及一名41岁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必须在家接受强制检疫14日。不过,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该名男子在未取得许可下擅离住所,并到深圳湾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务处职员截获。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14日。
另外,第二宗个案涉及一名42岁男子,同样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于4月27日离开其检疫地点,被控违反《规例》第8(1)及8(5)条,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7日,缓刑12个月。
卫生署:78人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
卫生署发言人认为,有关判刑可给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规例》。截至今日,共有78人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监禁最多3个月或罚款15,000元不等。
根据《规例》,由二月八日起,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十四日期间,曾在内地、澳门及台湾逗留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十四天的强制检疫。此外,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由三月十九日起,所有从中国以外地区抵港的人士同样须接受十四天的强制检疫。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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