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何君尧办事处少年判感化 律政司促改拘留式刑罚 官先索阅报告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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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位于元朗的办事处,去年7·21事件后翌日,遭大批市民包围及破坏,一名男学生就刑事毁坏罪被判感化1年。律政司今(8日)申请覆核刑期,并认为男学生当时是首名用金属栏杆座敲打办事处玻璃的人,行为鼓励他人仿效,要求改判拘留式刑罚,被告方则反指,法庭原本已在深思熟虑下判刑,望维持原判。裁判官决定批准覆核,但先为男学生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并在本月22日再判刑。

被告朱沛恒(19岁,学生)被控于去年7月22日,在荃丰中心损坏属于何君尧办公室的玻璃墙。

指被告行为引来他人仿效

律政司代表指,涉案片段显示被告不但直接做成损坏,更间接导致后来更大型的破坏,而片中看到被告为首名拿起栏杨金属座敲打办事处玻璃外墙的人,行为鼓励他人仿效。再者,被告也承认自己事前多次参与游行示威,他应预期到当时会演变成暴力事件。

官认为不能以现时情况考虑

不过,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指在去年7月时,并非所有社会运动都会演变成暴力事件,虽然有部份的确最终演变成暴力,温官又称“7.21喺转捩点嚟”,因此律政司也不能以现时情况去考虑事发时情况。

控方强调,本案要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及兼顾惩罚性质,要求改判拘留式刑罚,又称被告患过度活跃症非减刑理由。

辩方望考虑被告患过度活跃症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认为法庭原本已在深思熟虑下判刑,并指当时在场人士情绪激动,而被告事发时只有18岁,望法庭考虑过度活跃症对被告年龄的人士所带来的影响。被告判刑后亦有遵守感化官指示,望法庭维持原判。

案件编号:STCC4180/2019

修例案件曾作刑期覆核的主要案件。(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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