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尧办事处遭破坏|维修员认箍颈拖行怀疑拍摄男 案押后判
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于荃湾的办事处,去年7月遭示威者破坏,一名疑想拍下情况的男子遭“私了”,被钟表维修员用胸顶撞及从后箍颈拖行10米。维修员事后遭警方拘捕,今(4日)在沙田法院承认两项普通袭击罪,求情指因冲动而犯案,又称他原本想把事主拉离人群。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接纳事主部分伤势与被告无关,决定先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把案押后至本月28日判刑,期间被告继续保释。
被告姚震峰(37岁,钟表维修员)承认去年7月22日在荃丰中心一楼,两度袭击一名刘姓男子。
事主手机放胸口遭喝骂
案发前一天,元朗发生7.21白衣人袭击事件,翌日有大批示威者到何君尧荃湾办事处破坏。案情指,事主晚上7时许行经该处时,将手机放于胸口水平,因而被十多名示威者围住质问及喝骂。事主与一女子争执期间,被告以胸口撞事主左肩;其后事主欲制服另一名踢他的男子时,被告从后用右臂箍住他的颈部并拖行10米,令事主失去平衡及呼吸困难。被告放手离开后,事主再遭其他人施袭,多处擦伤及瘀伤,获5日病假。
警方搜获录影带认出被告
警方从网上搜获涉案录影,当中可见被告的容貌,事隔近半年后于被告离境时拘捕他,并检取一张八达通。被告警诫下承认是该卡的唯一使用者,警方查看八达通的记录,得知他在案发前后在荃湾一带出现。事主亦在认人手续中认出被告。
辩方指被告见义勇为
辩方求情指,被告出于冲动而以胸撞人,他见事主继续与人争执时有肢体碰撞,他欲将事主拉离人群,才把他拖行。辩方又提到被告曾在港铁站扑向偷拍裙底的男子,及当证人作供,反映他见义勇为,在情急之下会动用肢体,但非存心伤人。被告在求情信向事主道歉,表示知错,并透露自己是家中经济支柱,对于父母因案件受煎熬感到内疚。
控方改控较轻罪名
辩方续指,警方为了早日完成认人手续,最初控以较严重的“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致被告还柙了两天。其后警方先后改控刑责较轻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现时的普通袭击罪。
案件编号:STCC40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