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喜茶被刑毁 少年认罪兼愿用零用钱赔偿 判社服令200小时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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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在今年5月号召在全港各商场“和你Sing”的活动,沙田新城市广场有店舖受到滋扰,一名16岁少年涉有份破坏内地饮品店喜茶,并当场被警员拘捕。少年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认刑事毁坏,早前称愿意用零用钱赔偿。裁判官温绍明今(7日)判刑时直言案情严重,考虑到被告年轻及有悔意,且已上了人生宝贵的一课,判社会服务令200小时。

16岁被告姓周,承认于今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毁坏喜茶的设施。他原本亦被控一项拒捕罪,则获控方同意撤控。

控方案情指,案发当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有约280名示威者聚集,并在商场内高叫口号,声称要为特首林郑月娥庆祝生日。当晚约8时50分有3名便衣警员在喜茶店内乔装顾客监视,突有数名黑衣蒙面人士到店,一个负责把风,两人冲入店并用石头破坏两部收银机及一部八达通机,价值15,200元。

事件发生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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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装警即表露身份及截停3人,但遇上反抗,其中一名在场被制服的男子为被告,他被制服后向警员说:“阿Sir,我投降。”此时有女子用伞指向警员,警员曾在商场内施放胡椒喷剂,并有更多警员到场增援。被告警诫下称:“唔钟意喜茶,所以用石仔打烂佢个收银屏幕。”

辩方早前求情时称,案件涉及政治事件,被告已明白刑事毁坏并非表达理想的最佳方式,已感后悔,会承担责任,并省下零用钱,愿向喜茶赔偿4,000元。

同案另涉5名被告,他们的案件会在12月31日再提讯。

案件编号:STCC26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