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两16岁少年涉刑毁“喜茶”设施 准以5万元保释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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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民发现在多区商场聚集,期间数名男子疑在沙田新城市广场一饮品店“喜茶”进行破坏,遭便衣警制服,其中两名与案有关的16岁少年,被控刑事毁坏及拒捕等罪名,今(16日)在粉岭法院提堂,二人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6月29日于沙田法院再提讯,两名被告获准以5万元保释,不准离开香港。并晚上7时至早上6时的宵禁令,以及禁足新城市广场。
两名被告均姓周,同样16岁,被控于今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的饮品店“喜茶”内,损坏两部收银机显示屏,一部八达通机,总值15,200元。案中首被告亦被控于同日同地抗拒一名警长的拒捕。
案发时现场约有50多人,他们以争取社会诉求,及庆祝特首林郑月娥生日等为由而聚集,期间两名被告与一名不知名男子,疑闯入该饮品店进行破坏。警员见状即截停3人,首被告疑曾挣扎,其余两人成功逃脱。次被告昨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