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康文署音乐中心年开支六千万 平日使用率低至3%

撰文: 林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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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指,康文署辖下的音乐事务处,其音乐中心的训练设施未尽其用,过去3年使用率只有29%,以去年11月为例,平日下午4时前的实际使用率更低至只有3%。报告指音乐事务处每年直接开支逾六千万,有关资源的使用需符合成本效益。

位于荃湾的音乐中心,占地760平方米,不过4时前几乎十室九空,时用率极低。(蔡正邦摄)

审计署今日(11月23日)发表新一份的审计报告,指出康文署辖下的音乐事务署,现时在不同地区拥有5个音乐中心,每个音乐中心都有7至9个练习室,以及一个排练室,共45个训练场地,按每节一小时的使用时间推算,中心可提供14.8万节的可使用节数。

不过审计署发现,音乐事务处只透过“音乐训练计划”和“外展音乐短期课程”借用音乐中心的训练设施,过去3年每年只提供约4.3万节的训练课程,只占音乐中心的可使用节数的29%。

审计署又于去年11月审查音乐中心的实际使用情况,发现该45训练设施,在平日上午9时半开放后,至下午4时前,使用率只有3%,其余时间使用率则有七成,整体使用率只有41%。

审计报告指,音乐事务处每年获编大量资源,5个音乐中心的总楼面面积达4705平方米,加上2015至2016年度的员工成本和直接开支达6050万元。有关资源的使用方式是否合符成本效益至为重要,有需要检讨音乐中心的使用情况,建议借出音乐中心供康文署其他单位举办活动之用。

康文署回应指5间音乐中心专为区内市民,特别是青少年举办训练活动,局限了有关设施在上课日和上课时间的使用。康文署表示会检讨音乐中心的开放时间,以改善非繁忙时段的使用情况,并探讨可否与学校和艺团合作,把中心用作音乐活动或排练等用途。

康文署表示会检讨音乐中心的开放时间,以改善非繁忙时段的使用情况。(蔡正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