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断正! 卫生署突击巡查揭擅脱手环 家居检疫青年判囚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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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公布指,一名23岁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擅自脱下手环,于突击检查遭发现,今日(24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6日。
卫生署表示,截至今日,共有71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监禁最多3个月或罚款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一名23岁男子于5月20日的突击检查中,被发现脱下手环,今日(24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6日。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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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男子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14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5月20日的突击检查中,被发现脱下手环。他被控违反《规例》第8(4)及8(5)条,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即时监禁6日。

根据《规例》,由2月9日起,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当日之前的14日期间,曾在内地、澳门及台湾逗留的人士,不分国籍和旅游文件,必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此外,根据《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由3月19日起,所有从中国以外地区抵港的人士同样须接受14天的强制检疫。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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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71人违检疫令 最高罚坐监3个月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规例》。

截至今日,共有71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监禁最多三个月或罚款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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