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生涉论坛上参与围殴内地生 官凭影片供词裁罪成 囚9月2周
科大校长史维去年11月在校参与学生论坛时,发生袭击事件,一名内地生遭多人袭击,事后校内一名工程系学生被捕,案件在东区法院审讯,事主并没有出庭作供,裁判官凭事主口供,及现场片段,认为被告是其中一名施袭者,今(23日)裁定他袭击罪成,并判被告入狱9个月零两星期,又斥被告明目张胆地袭击不相识的事主,并对事主作一定程度的屈辱,法庭不能姑息目无法纪的霸凌行为,并拒绝让被告保释等候上诉。
事主认不出施袭者未上庭作证
被告陈凯文,21岁,被控一项袭击致他人身体伤害罪,指他于去年11月6日,在科技大学赛马会大堂,与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恶意伤害男子郑灿迪。
事主事发后已返回内地,至去年12月才回港报警,由于他认不出任何向他施袭的人,控方亦没有传召他出庭作供,只依赖案发时及与案相关的片段,及事主的书面供词举证。
案发当日校内举行论坛
事主的供词透露,他于2017年9月由内地来科大读书,修读数学系博士课程。案发当日科大校长在校内举行公开论坛,事主正沿中间通道离开时,突遭在场人士包围袭击,他遭人打中头及眼部,并由保安护送离开,并在保安办公室接受初步治理后后,由一名教授驾车直接送返深圳。
官凭影片认定被告是施袭者之一
裁判官称他审视了相关片段,指被告与施袭者所用的手提电话、所穿的运动鞋及配戴的手绳,均十分相似,又指施袭者多次进出的科大宿舍,亦与被告所住的宿舍相同,认为被告是施袭者。又指当时的施袭者均是针对事主穷追猛打,故裁定被告是故意对事主加以伤害,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劝被告消除成见及守法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在内地出生,年幼时随母来港与父团聚,他就读科大工程系四年级,原定于明年毕业,因一时愚蠢犯案,愿意向事主赔偿3千元。
惟裁判官判刑时指,认为3千元不能补偿事主所受伤害,又指被告原本是未来的社会栋梁,现却沦为阶下囚令人惋惜,劝被告洗心革面,认清黑白,又称若他以香港为家,务必守法及消除成见。
案件编号:ESCC 395/2020